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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 管理员CC | 发布于:2014-6-11 20:42|原作者: 无星无杠
蕉岭:干部下乡“同吃”要求自带餐票
今年以来,蕉岭县规定每位干部每月须到网格服务对象家中“同吃”四餐,每餐标准10元,由各镇印制餐票发给每位镇基层干部,“同吃”后将餐票交给群众,再由群众凭餐票到所在村委会领取餐费,村委会凭收集的餐票每季度集中到所在镇政府按实报销。据介绍,推行“餐票”制度,就是为了促进干部“下沉”,密切干群关系,解决联系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问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