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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 管理员小M | 发布于:2012-11-12 21:02
乱象一、新县城的楼盘,几乎是按套卖。整一大片都是按套卖,真是开中国地产行业的先河,梅州的特色。开发商为什么要按套卖,可谓机关算尽,忽悠老百姓的妙计,这样一来,可以淡化高房价,模糊单价,让普通购房者误认为房价不高,制造房价不高的假象。为什么不按平方单价计算,难道不应该明码实价,让老百姓明明白白买房,大家说是不是其中有猫腻,是不是市场的不规范,市场的乱象? 乱象二、开发商报出来的买卖面积竟然大于房产证的做证面积,等于拿着买篮球的钱买到的却是兵乓球。例如开发商买给购房者的面积是118平方米,其实做证面只有108平方米,开发商说:"还有10平方米是分摊面积,不能做到房产证里面去。"这还不止,其实我们买到的只有仅剩的大概90平方不到的套内面积,还有另外的10平方米不知踪影了。这里两个疑问,1是、分摊面积是不是不能做到房产证里面;2、就是另外的10平方哪里去了?据我所知,做证明面积=套内面积+分摊面积,分摊面积一样可以做到房产证里面去的。开发商业没有正式的解释,试问管理部门,给个权威的说法。要不然广大百姓还蒙在鼓里,确实很乱。 乱象三、乱收权证办理费,且大大高过实际收费。比如40多万的房子,有些开发商竟收取3万到4万,甚至更高的办证费。我不得不问,无非就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,要那么高吗?按国家规定:办房产证144平方以下的收取房价的1.5%,144平方以上的按3%收取,土地使用证是不用收税的了,只是收取分割费和工本费加起来不到2000元,也就是说40万的房子办权证费是(按144平方以下算):400000X0.015=6000元,加上一些印花税,工本费,2000足已;土地使用证办证费:2000元,就是说加起来也是最多10000元,而开发商收取的且是高过实际收费的3倍,甚至还多。房子面前,开发商是如此的暴利,老百姓是如此的辛酸。房管局、物价局在干什么,那么明显的欺行霸市难道看不见吗?各位,相信你们也要经历过买房,难道就任开发商汲取我们百姓辛辛苦苦的血汗钱,我们要维护自己的权利,开发商真是太可恨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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